推动建立“一带一路”框架下知识产权仲裁、调解多元化争端解决机制,是贯彻落实中办、国办《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》的一项重要举措。双方共同为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提供专业化服务,对于进一步提升我省知识产权纠纷化解水平,有效保护知识产权纠纷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健全全省知识产权保护体系,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有着重要意义。

按照《协议》的有关要求,双方将在建立商事仲裁合作、建立仲裁-调解对接联动、加强宣传交流与协同研究、建立信息共享制度等方面加强协作,提升广大创新主体、市场主体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,提高我省企业应对国际贸易壁垒的能力,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、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提供便利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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